儿童成长中悲剧频频发生 需监护人更多地负起责任
未成年人权益屡受侵害儿童福利立法亟待提速
完善监护制度为儿童权利兜底
● 目前未成年人监护制度采取亲属监护为主、组织监护为辅的理念。由于过分依赖家庭私权自治,而忽视了国家公权力的介入
● 国家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,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,包括民政部门直接设立儿童福利机构承担监护职责;委托具有监护能力并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人进行监护,民政部门对监护行为进行监督,并承担相关监护费用;委托合格的民间组织承担监护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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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人权益屡受侵害儿童福利立法亟待提速
完善监护制度为儿童权利兜底
● 目前未成年人监护制度采取亲属监护为主、组织监护为辅的理念。由于过分依赖家庭私权自治,而忽视了国家公权力的介入
● 国家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,可以有多种实现形式,包括民政部门直接设立儿童福利机构承担监护职责;委托具有监护能力并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人进行监护,民政部门对监护行为进行监督,并承担相关监护费用;委托合格的民间组织承担监护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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